居民身份證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解析工具
居民身份證是國家法定的證明公民個人身份的證件。根據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1643-1999〗中有關公民身份號碼的規定,公民身份號碼是特征組合碼,由17位數字本體碼和1位校驗碼組成。排列順序從左至右依次為:6位數字地址碼,8位數字出生日期碼,3位數字順序碼和1位數字校驗碼。
第1-6位為地址碼,表示編碼對象常住戶口所在縣(市、鎮、區)的行政區劃代碼。
第7-14位為出生日期碼,表示編碼對象出生的年、月、日,按GB/T7408的規定執行,年、月、日代碼之間不用分隔符。
第15-17位為順序碼,是同一地址碼所標示的區域范圍內,對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居民編訂的順序碼。其中第15、16位是縣、區級政府所轄派出所的分配碼,每個派出所分配碼為10個連續號碼。第17位表示性別,男性為單數,女性為雙數,如遇同年同月同日有兩人以上時順延第2、第3、第4、第5個分配碼;
第18位為校驗碼,根據前面17位數字碼,按照ISO 7064:1983.MOD 11-2校驗碼計算出來。
通過身份證號碼可以查詢身份證發證地,出生日期,性別,有效性等信息,身份證15位自動轉18位升位轉換。第一代身份證為單頁卡式,15位編碼,從1984年起開始啟用,至2013年1月1日已停用。2004年1月1日,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開始換發18位身份證,身份證件正面有簽發機關和有效期限,印有國徽圖案、證件名稱、寫意長城圖案及彩色花紋;證件背面設計有姓名、性別、民族、出生日期、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、公民身份號碼和本人相片7個登記項目。